为鼓励云南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留学生留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云南华文学院决定自2016年起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留学生免费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专业
申请对象:云南华文学院、国际汉语教育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留学生。
申请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区域经济学
二、学费及名额分配
获得推荐的留学生将享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华裔学生助学金全免学费资助,助学金包括攻读研究生期间免交注册费、来华留学综合保险费和学费,所有资助费用年限不超过学制规定上限。名额分配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和区域经济学各5名。
三、申请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云南师范大学校规、校纪及其他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违法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
2.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在校学习期间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且无任何补考或重修科目,考勤情况良好;须通过HSK五级考试,成绩达到180分以上(含180分)。
3.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获得一次以上表彰。
4. 同等条件下,家庭贫困的留学生优先推荐。
四、申请时间
提出申请的留学生请于每年4月底之前提交申请材料。
五、推荐程序
1. 符合申请条件者,按期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2. 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按择优录取原则提出推荐意见,上报评审领导小组。
3. 评审领导小组对推荐意见进行审核后,确定拟推荐名单。
4. 公示拟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 公示期满后,向获得助学金者发放《云南师范大学留学生入学通知书》和《云南华裔学生助学金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六、申请材料
1. 云南华文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留学生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表。
2. 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和HSK成绩单复印件。
3. 两份所在班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推荐信。
4. 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
七、评审机构
1.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留学生招生办公室、留学生教务办公室、留学生事务办公室等相关科室派员组成,切实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 推荐工作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荐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推荐工作办法,确保推荐留学生质量。
3. 留学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实施。
八、其他
1. 特殊情况由推荐工作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 本办法自2016年度开始实行并由云南华文学院留学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云南华文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留学生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