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留学基金委有关规定,2020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顺利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评审对象
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且在2020年9月继续在校学习的同学参加评审。
二、 评审内容
1.学习成绩,包括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各科考试成绩;
2.学习态度和考勤情况;
3.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
三、评审结果
(一)评审合格者,下一学年方可继续享受中国省政府奖学金;
(二)评审不合格者,下一学年奖学金资格被中止或取消。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审为“不合格”,中止享受奖学金资格一年:
(1)一学期内旷课总数超过(含)60节;
(2)因考核成绩不合格降级的;
(3)所修课程连续两年未达到规定学分的;
(4)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
(5)其他情况;
被中止奖学金者,自下一学年开学起停发其奖学金,但本人可向学校申请自费继续留校学习。中止期满前,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当年的年度评审,如评审合格,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自下一学年起恢复享受奖学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审为“不合格”,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1)考试作弊者;
(2)受到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
(3)在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者;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者。
(5)其他情况;
被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者,从公布之日起停发其奖学金,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恢复。
四、评审程序
1.请各位老师把《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电子版发放给本班参评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让学生完成个人填写内容;
2.请各位老师按要求完成“所在学院填写意见”的内容;
3.请各位老师把填写好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打印出来,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交回至华文学院留学生招生办公室111-1室,逾期不予受理。如不能提交纸质版,即可将电子版到1403648361@qq.com 邮箱。
4.华文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收集和汇总评审表,并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定。
五、《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填写说明
1.学生填写的部分:第一页由留学生本人填写
(1)“姓名”和“国籍”栏:应与学生本人护照一致;
(2)期限:应从来华时间开始计算至预定的学业结束时间;
(3)“在学院校”和“专业”:写云南师范大学和目前学习的专业;
(4)“本人在本学年的学习和表现情况如下”栏:学生对自己在一学年的学习和行为表现情况简要做一总结。
2.学生所在学院填写意见:第二页由学院填写
(1)“该生本学年主要课程考试成绩及所获学分情况”:主要填写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各科考试成绩及所获分情况;
(2)“学习态度”和“考勤情况”:根据学生实际表现打√;
(3)“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对留学生综合评价,包括2019/2020学年考勤情况、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等。
(4)其余栏目空着不填。
若有疑问,请咨询华文学院招生办老师。
联系人:白老师
电 话:0871-65516251 电子邮件:1403648361@qq.com
附件: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